统筹协调 综合施策 全力做好生猪及猪肉市场价格调控

2024-10-11

“猪粮安天下”,猪肉价格在CPI指数中权重高,对居民消费价格影响大,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江苏是东部沿海地区生猪生产大省,2023年累计生猪出栏2408.5万头,猪肉产量191.3万吨,对保障长三角地区猪肉市场供应发挥着重要作用,初步估算全产业链总产值达1330亿元。“十四五”以来,全省发展改革系统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把加强生猪及猪肉市场价格调控作为重点工作任务推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信息引导、落实储备要求,压实工作责任,努力克服猪周期波动、非洲猪瘟疫情干扰、新冠疫情冲击等不利因素影响,全力保障生猪及猪肉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助推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统筹协调,健全工作机制

影响生猪及猪肉市场供应因素多,生猪市场调控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因此加强部门间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是做好生猪及猪肉市场调控工作的关键。

(一)依托实施方案,健全生猪市场调控会商协调机制。2022年初,我委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江苏省完善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将生猪(猪肉)列入省及设区市重要民生商品调控目录清单,明确了生猪生产目标任务和自给率目标。根据实施方案要求,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江苏省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协调机制,成员包括财政、交通、农业农村、商务、市场监管、粮食物资储备、调查总队等部门和单位,定期召开价格调控协调机制会议,将生猪(猪肉)生产、供应及价格形势作为价格调控协调机制会议重点内容,交流分析生猪及猪肉产、供、销信息,研判形势,会商研究储备收储与投放、加强产能调控、落实扶持政策等措施。遇重大节日、重要活动、突发灾害性天气及市场供需发生重大变化时,还邀请江苏省肉类协会、江苏省蔬菜协会等单位参加会议。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发挥行业协会桥梁纽带作用,引导生猪养殖户合理调整存栏结构和出栏节奏,稳定基础产能。会后,将当期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面临的风险隐患及下一阶段需采取的措施以通报形式印发省有关部门及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并抄送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提醒各地及早采取措施,补短板强弱项,形成调控合力。

(二)依托价格调控协调机制,创新调控手段供需平衡分析和区间调控是价格调控创新性工作举措,高质量供需平衡分析和精准的区间调控事关价格调控的前瞻性、针对性和有效性。2022年下半年,根据实施方案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部署全省各设区市按月开展列入调控目录清单内商品供需平衡分析。以防止猪肉价格过度上涨和生猪产能剧烈下滑为上下限,探索开展生猪区间调控。在设定上下限指标时,以全省精瘦猪肉旬平均零售价、能繁母猪存栏量为核心指标,参考生猪养殖成本收益情况,通过精准投放或灵活收储手段,实施区间调控,稳定市场预期。区间调控实施过程中,既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给市场主体自主调节预留时间和空间又要防范对生猪市场放任自流、调控缺失,力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供需平衡分析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涉及多领域,需要多部门协同配合,存在数据口径不统一、采集难等问题,而精准的数据是供需平衡分析的核心。为有效克服供需平衡工作中的难点、堵点,我委依托价格调控协调机制、注重发挥各相关部门现有监测调查统计系统作用,加强重要信息的交流互通、共享整合,提高供需平衡分析质量。2022年下半年以来,我委根据生猪及猪肉供需平衡状况,结合猪肉市场消费特点,适时采取储备猪肉收储与投放等区间调控措施,稳定市场预期。

(三)依据“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压实工作责任。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是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的重要政策措施。2022年,我省将生猪及猪肉稳产保供列入对设区市“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评估的重要内容,各设区市责任意识明显增强,“菜篮子”工程总体加强。在实施方案中,根据我省区域间特点,将生猪生产及猪肉自给率目标细分至苏南、苏中、苏北,进一步厘清部门责任,明确重点调控任务,指导督促各设区市细化调控方案,落实调控任务,压实生猪市场调控主体责任;2023年,再次明确了生猪生产目标任务,高位推进生猪调控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多措并举,夯实调控基础

(一)强化分析预警,下好调控“先手棋”。生猪产业具有生产周期长、产能增减与产量变化不同步等特性,产能变化不能立即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得到反应,从而出现产能过度调整的现象,致使生猪及猪肉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产能易发生较大波动。另外,生猪产业是高度市场化的传统产业,近年来,全国生猪养殖业态发生较大变化,规模养殖比重不断提高,超大规模养殖头部企业和上市农牧企业集群形成。随着养殖头部企业规模不断扩张,产业链延伸,资本运作迹象明显,虽增强了养殖头部企业成本控制和抗市场风险能力,但也通过市场影响力及期现货策略对市场产生影响,带动中小养殖户非理性压栏惜售(盲目淘汰能繁母猪)、二次育肥等,助涨助跌生猪价格。因此,准确把握生猪市场数据是科学研判产业发展与宏观决策的基础和依据。为此,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持续做好生猪、猪肉日常监测和分析预测工作,按季度组织生猪市场调查,开展预测分析工作。调查样本点覆盖13个设区市,共52家养殖企业(年出栏量1万头以下的28家、1-5万头的16家、5-20万头以上的3家、20万头以上的5家)。同时,加强与农业、商务、调查总队等部门信息交互与共享,探索编制包括生猪猪肉在内的24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指数(ICPI),从生产、流通、价格等多维度研判生猪市场走势,提高预测分析的及时性、准确性和科学性。另外,切实加强成本调查与监测数据的应用,强化信息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主体主动调整存栏结构和出(补)栏节奏。在实际工作中,我们体会到,“及早发现、准确研判、提前应对”是提高生猪市场调控效果的有效途径。针对生猪产能增减与产量变化不同步特性,只有不断增强市场敏感性,及早捕捉到易引发市场变化的要素信息,加强整合分析;及时会商研判,提前预判生猪产能变化趋势,准确分析预测后期走势;在生猪产能未出现大幅波动时,发挥行业协会等第三方机构作用,采取信息引导、稳定预期、规范秩序等市场化手段,提前应对生猪市场变化,减缓产能过度调整,缩小猪周期波动幅度。2023年以来共撰写34篇生猪相关信息,其中调研报告7篇、动态信息8篇、月度分析19篇。

(二)强化储备管理,筑实调控“压舱石”。猪肉政府储备是做好生猪市场调控的有效手段,既可以发挥储备蓄水池作用,调节市场供求,在关键时候又可以通过投放政府储备,稳定市场消费预期。近几年来,经过非洲猪瘟疫情干扰、新冠疫情冲击,我们深深体会到,“库中有货,心中不慌”“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时无货”。一方面严格落实储备要求。我省猪肉储备始于2008年,2019年为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影响,省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要求,在原有储备的基础上,明确储备规模,储备品类为冻猪肉,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根据市场情况和本地区特点适当增加储备规模。在储备过程中,我们甄选资质优、信誉好,具有屠宰、加工能力,有销售网络的企业;出台了《江苏省省级储备肉管理办法》;采取定期检查、定期调度、定期通报的方式,指导督促各地严格落实储备要求。2022年二季度,生猪市场已触发了过度下跌调控启动条件,经价格调控协调机制会商研究并报请省政府批准,我省实施了生猪临时收储。另一方面实施精准投放稳定市场预期。2020年以来,为有效应对非洲猪瘟疫情叠加新冠疫情对猪肉市场影响,我省先后5次组织储备猪肉投放。为提高政府储备投放效果,投放前,省发展改革委分养殖户、屠宰户、消费者三个层面组织开展问卷调查,征求群众意见,广泛宣传引导,扩大投放影响,稳定市场预期。采取省、市、县联动的方式,投放受市场欢迎的冷鲜猪肉,并以每斤低于市场零售价2元的价格向居民敞开销售。在深受群众欢迎的同时,稳定了市场价格。扬州疫情防控期间,省级储备猪肉发挥巨大作用。为保障疫情期间扬州市场供应,省级储备连续11天向扬州市定向投放冷鲜猪肉,扬州市猪肉供应逐步恢复正常。

(三)强化政策扶持,稳固调控“稳定器”落实好扶持生猪各项优惠政策,对促进生猪养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近几年来,我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扶持生猪养殖的各项优惠政策,确保落实到位。2021年,开展生猪奖补政策资金清算工作,奖补资金合计使用近4.1亿元。2022-2024年,争取省财政稳产保供资金,对规模猪场实施贷款贴息、临时补贴等,支持生猪保供能力建设。启动生猪保险+期货试点,2024年扩大到10个设区市的27个县(市、区)。完善政策性保险,将能繁母猪、育肥猪和仔猪每头保险金额分别提高至1500元、1000元和300元;会商江苏银保监局扩大对生猪养殖场的信贷投放,《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银行机构加大对生猪生产的信贷支持力度;会同中国农业银行江苏分行联合印发《金融助力江苏省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围绕生猪产业组织优势特色产业集群新建方案申报工作,江苏生猪产业集群入选2024年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立项名单。

三、聚焦重点,努力稳定生产基础产能

稳定生猪生产是生猪及猪肉市场调控的基础,而能繁母猪又是生猪生产的基础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只要能繁母猪存栏量保持在合理区间内,仔猪生产就有保障,生猪市场供应和猪肉价格就能保持相对稳定。因此,生猪市场调控必须以稳定生猪基础产能为重点。在实际工作中,省发展改革委将完善生猪市场价格调控制度机制与生猪产能调控机制有机结合起来,把生猪养殖成本收益与产能调控结合起来,在区间调控指标设置上,充分参考生猪基础产能变化情况及研判趋势,并通过市场价格信息、基础产能监测数据和当期成本收益等情况互相印证,为农业部门推进产能调控提供数据支撑。为推进生猪产能调控,2021年,经省政府同意,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促进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以稳种猪、稳规模、稳大县为重点,建立生猪产能调控机制。2024年,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江苏省生猪产能调控实施方案(2024年修订)》,进一步优化生猪产能调控措施。目前,全省共遴选授牌国家级和省级生猪产能调控场317家,其中国家级253家,省级64家;将能繁母猪存栏量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保有量5000个以上作为产能调控核心指标,并将能繁母猪和规模猪场保有量任务分解到市、落实到县,推动13个设区市细化生猪产能调控方案,分级落实产能调控责任。2022-2023年,将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120万头左右、规模猪场数量稳定在5000家以上写入省委一号文件,列入省政府十大主要任务百项重点工作,高位推进生猪产能调控。同时,及时发布能繁母猪存栏量、规模猪场数量、生猪出场价格、生猪成本收益情况等市场信息,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引导养殖户保持合理产能水平,确保能繁母猪存栏量稳定在绿色合理区间,保持规模猪场数量稳定。推动苏南主销区在提升本地生猪自给能力的基础上,与苏北主产区签订协议,建立生猪合作保供、销区补偿产区的长效机制。

生猪市场调控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事关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致富,事关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加强生猪市场调控、促进生猪产业健康稳定发展离不开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支持,离不开各相关部门的协同发力、综合施策,离不开全系统上上下下群策群力。近几年工作实践让我们深深体会到,提高政治站位是做好生猪市场调控的决定因素,部门间协同配合是做好生猪市场价格调控的关键,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检验调控成效的重要标准我们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调控工作力度,全力做好生猪市场价格调控工作。


来源:市场价格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