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黑龙江省发展改革委商品价格处深化价格市场化改革,在保持物价平稳运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构建机制重长效,夯实价格规范化系统化治理根基。修订《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龙江省定价听证目录》《黑龙江省政府制定价格集体审议规则》《黑龙江省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制度,14类政府定价项目和12类政府定价听证项目全部纳入定价目录和听证目录,向社会公开;“准许成本+合理收益”已成为政府定价的核心依据,实现了定价项目清单化、定价程序规范化、定价标准合理化;制定出台了《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实施方案》《完善政府猪肉储备调节机制 做好猪肉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实施方案》等工作方案,构建起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的“四梁八柱”。
二是深化改革重质效,增强经济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市场,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将煤电单一制电价调整为“电量电价+容量电价”的两部制电价,充分发挥煤电支撑调节作用;积极争取国家输配电价改革政策支持,通过“东西帮扶”解决黑龙江省电网企业输配电准许收入缺口;推进峰谷分时电价改革降成本,扩大峰谷分时电价价差,每年为工商业用户减少电费支出约6.59亿元;制定黑龙江省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部署各市(地)对本地煤炭生产企业销售价格和发电供热企业采购价格逐一排查,2022年以来煤炭价格从高位回落,稳定了市场预期。
三是保供稳价重实效,彰显价格工作民生温度。努力让群众从每一分粮油肉蛋菜节省的支出中感受到价格工作的“大温暖”。建立了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对58种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开展常规周监测,特殊时期在全省范围内启动日监测日报告;充分发挥省级“菜篮子”基地作用,加强产销对接,严格落实国家规定的民生商品储备数量要求,做好定期调度,不断提升商业储备能力;新冠疫情叠加多种因素导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明显上涨期间,连续奋战41天,元旦春节坚守岗位,圆满完成阶段性保供稳价任务,同时制定“欠费不停供”“阶段性降低用电成本”等扶持政策,为全省176万用户减少电费支出12.45亿元;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在全国较早研究并提高了价格临时补贴标准,由省级财政出资对保障对象每人每月增发10元补贴资金;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缩短补贴发放时限,将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提升到每人每月25元。2019年以来,黑龙江省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8.93亿元,惠及困难群众3277.3万人次,有效兜底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来源:市场价格监管系统
